关于评选内蒙古口腔医学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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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内蒙古口腔医学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促进内蒙古自治区口腔医学事业的发展,提高内蒙古口腔医务工作者的积极性和科研热情。由内蒙古口腔医学会主办,评选自2015年8月-2018年8月全区口腔界表现优秀的集体和个人,参评者采取单位推荐的形式。原则上每个理事(会员)单位每奖项只能推荐一名参评者。参评者必须是内蒙古口腔医学会会员。评奖活动现已启动,希望各理事单位积极参与。所有获奖人员将在2018年10月12日-14日举办的“内蒙古第十次口腔学术会暨内蒙古口腔医学会第三届第二次全体理事会议”上给予表彰奖励。

奖项设立

先进集体(3个)

要求:附先进事迹材料一份,要求有单位公章

(1)尽责尽职、勇于创新,所在单位有突出业绩并受过奖励

(2)在所在地区有较高的知名度,所在科室和医院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积极组织当地口腔医务工作者参与中华和内蒙古口腔医学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能够完成学会安排的工作任务。

(4)为当地和内蒙古口腔医学发展做出较大贡献。

(5)积极缴纳团体会费

2. 优秀科研奖3-5名(个人填表1)

要求:(1)近三年有所承担的科研项目

(2)近三年有获奖科研项目

(3)有近三年发表的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

3.优秀口腔医生10名 (填表 2)

要求:(1)年门诊量人数(如为口腔外科医师报年手术量)在所在科室前列

(2)医德医风好,受到患者的好评

(3)专业技术强,积极学习和开展新技术新业务

(4)积极参加下乡义诊等公益活动

(5)积极参加中华和内蒙古口腔医学会举办的各种活动、会议

(6)主动缴纳会员费。

4.学会先进工作者3-5名(填表3)

要求:(1)热爱学会工作,吃苦敬业,无私奉献。

(2)为学会工作做出贡献。

所有推荐参评的人员须填写附件内相应表格,并附先进事迹材料一份。于2018年10月1日前寄回,所有表格须所在单位盖章后有效,涉及获奖证书的要求有复印件。

地址:呼和浩特市昭乌达路20号,内蒙古医院口腔科 翟荣萍

联系人:翟荣萍 18004843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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